輻射干擾試驗通常也叫做:輻射發射、輻射騷擾、機箱端口發射試驗、輻射試驗、RE試驗等;輻射干擾以電磁波的形式散發出的電磁騷擾。
電子、電氣產品的電磁干擾主要是由其內部電路在工作時造成的(比如開關電源電路、振蕩電路、高速數字電路等)。干擾按傳播途徑,主要有沿電纜(包括電源線及信號線)方向傳播的傳導干擾(傳導發射)和向周圍空間發射的輻射干擾(輻射發射)。前者用干擾電平度量,后者則用干擾功率和輻射場強度量。
輻射干擾測試的目的是為了測試電子、電氣和機電產品及其部件所產生的輻射干擾,包括來自機箱、所有部件、電纜及連接線上的輻射干擾。試驗主要判定其輻射是否符合標準的要求,以至于在正常使用過程中不對在同一環境中的其他設備或系統造成影響。
輻射干擾試驗需要用到的儀器設備:
EMI自動測試控制系統(包括電腦及軟件);
EMI測量接收機;
各種天線(包括大小形狀環路天線、功率雙錐天線、對數周期天線、喇叭天線等)及天線控制單元等;
半電波暗室或開闊場。
EMC整改的方法:
1、查找輻射源;
2、濾波:分為電容濾波、RC濾波、LC濾波;
3、吸收電磁波:電路串聯磁珠法、繞穿磁環法、貼吸波材料法;
4、接地法:單點接地、多點接地;
5、切斷傳播途徑:增加屏蔽,機箱機殼,耦合路徑上增加屏蔽等。
輻射干擾試驗常用標準:
電磁兼容 通用標準 居住、商業和輕工業環境中的發射 GB 17799.3-2012,IEC 61000-6-3:2011;
信息技術設備的無線電騷擾限值和測量方法 GB/T 9254-2008,CISPR 22:2006;
信息技術設備、多媒體設備和接收機 電磁兼容 第 1 部分:發射要求 GB/T 9254.1-2021,CISPR 32:2015;
家用和類似用途電自動控制器 第 1 部分:通用要求 EN60730-1:2016;
測量、控制和實驗室用的電設備 電磁兼容性要求 第 26部分:特殊要求 體外診斷(IVD)醫療設備 GB/T18268.26-2010,IEC 61326-2-6:2005;
工業、科學和醫療設備 射頻騷擾特性 限值和測量方法GB 4824-2019,CISPR 11: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