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應歐盟委員會要求,歐洲化學品管理局(ECHA)對特定六價鉻化合物(Cr(VI))展開全面風險評估。評估聚焦于該類化合物對專業從業者及公眾的健康風險,并深入分析了潛在限制措施可能導致的社會經濟影響。
綜合評估結果表明,在歐盟層面實施針對六價鉻化合物的限制性措施具有科學合理性與現實必要性。
評估背景
六價鉻(Cr(VI))化合物是一類具有致癌性的化學物質,在歐盟多行業廣泛應用。
其中,除重鉻酸鋇外,所有具有經濟相關性的Cr(VI) 化合物均被納入歐盟REACH法規授權條款的管控范圍。根據該條款要求,使用者需單獨申請授權或通過已獲授權的上游供應鏈主體獲得使用許可。
自2015年以來,ECHA已累計接收數百份Cr(VI) 用途授權申請(AfAs),遠超預期的申請量對監管機構和企業構成雙重挑戰,導致風險評估決策周期延長、有效管理難以實施,并對歐盟內部市場正常運作形成阻礙。
鑒于此,歐盟委員會于2023年9月27日起,正式要求ECHA針對現行受授權管控的特定Cr(VI) 化合物編制附錄XV限制檔案,以推動相關物質從歐盟REACH法規附錄XIV轉移至附錄XVII進行管理。
受限制物質
此次提案中受到限制的六價鉻物質如下表所示,需注意下列物質的結晶水形態也被納入其中。
此外,為了避免遺憾替代的發生,任何與表中所列具體物質化學計量比不同的鹽也被納入限制范圍。
例如,五鋅鉻酸鹽八氫氧化物Zn5(CrO4)(OH)8還涵蓋了目前未在歐盟REACH下注冊的其他物質,如氫氧化鋅鉻酸鹽Zn4(CrO4)(OH)6(CAS號:12017-88-8)、氧化鋅鉻酸鹽Zn2(CrO4)O水合物(1:1)(CAS號:15930-94-6)以及鋅鉻酸鹽ZnCrO4(CAS號:13530-65-9)等。
限制措施及特定豁免
ECHA提議全面禁止使用Cr(VI)化合物,但在滿足針對工人接觸和環境排放的特定限值限制時,以下用途類別仍被允許:
混合物的配制;
塑料基材的電鍍;
金屬基材的電鍍;
底漆及其他漿料的使用;
其他表面處理;
功能添加劑/工藝助劑。
該限制措施旨在取代歐盟REACH法規下現行的授權要求,確保在這些物質不再受REACH授權約束后,相關風險仍能得到有效控制。例如,重鉻酸鋇也被納入限制范圍,以防止出現遺憾替代情況。
據ECHA預估,該限制措施每年可防止多達17噸的Cr(VI) 化合物釋放到環境中,避免約195起癌癥病例。
在未來20年內,貨幣化總收益估計為3.31億歐元或10.7億歐元,具體取決于最終確定的限制措施。對歐洲社會的總成本估計為3.14億歐元或32.3億歐元,包括減少環境釋放和工人接觸的投資、關閉和搬遷,以及用更安全的替代品以替代 Cr(VI) 化合物的費用等。
后續措施
為期六個月的公眾咨詢將于2025年6月18日正式啟動,所有利益相關者將有機會在此期間向ECHA提供基于確鑿證據的信息。ECHA計劃組織一次在線會議,以解釋限制流程,并幫助利益相關者參與公眾咨詢。
在公眾咨詢結束后,ECHA的風險評估科學委員會和社會經濟分析委員會將評估限制提案。在評估過程中,他們會考慮咨詢期間收到的科學證據。隨后,歐盟委員會將與27個歐盟成員國一起,根據ECHA的提案和委員會的意見,就限制及其條件作出最終決定。
企業重要提醒
此次提案對六價鉻相關化合物的生產活動提出了嚴格限制,僅對滿足工人接觸和環境排放特定限制的特定行業給予豁免。這一要求無疑會使相關企業因設備升級或工藝改進而面臨生產成本的增加。
然而,挑戰往往與機遇并存。這一限制的實施意味著授權條件的移除,將打破以往僅限授權申請者參與六價鉻生產活動的壁壘。那些未獲得授權許可的企業也有機會入局并參與相關生產活動,從而在市場中占據一席之地。
我們秉承科學嚴謹的工作態度,以客戶為中心,高效統籌安排測試計劃,竭力縮短測試時間的周期,為客戶提供快捷、公正的第三方咨詢檢測等服務。服務區域遍布廣東廣州、深圳、東莞、佛山、中山、珠海、清遠、惠州、茂名、揭陽、梅州、江門、肇慶、汕頭、潮州、河源、韶關及全國各地如您有相關產品需要咨詢,歡迎您直接來電咨詢我司工作人員,獲得詳細的費用報價與周期方案等信息,深圳訊科期待您的光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