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 安全帽新標準GB2811-2019正式實施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國家標準委批準發布新版安全帽標準GB2811-2019《頭部防護 安全帽》,已于2020年7月1日起正式生效。 相比較于舊版GB2811-2007,新版安全帽標準GB2811-2019《頭部防護 安全帽》作出了如下修改: · 修改了標準適用范圍 · 修改了部分術語和定義的措辭,并刪除了部分術語 · 增加了安全帽的分類 · 修改了對于安全帽質量的要求 · 修改了對于佩戴高度的要求 · 修改了對于通氣孔的要求 · 修改了對于耐低溫性能的要求 · 增加了對于耐極高溫性能的要求 · 修改了對于電絕緣性能的要求 · 修改了對于防靜電性能的要求 · 增加了對于耐熔融金屬飛濺性能的要求 · 修改了對于安全帽永久標識的要求 標準適用范圍:本標準規定了安全帽的分類與標記、技術要求、檢驗及標識。 本標準適用于作業場所頭部防護所用的安全帽,不適用于消防、應急救援、運動用和車用頭部防護用品。 新版的GB2811-2019規定,安全帽的永久標識位于產品主體內側,并在產品整個生命周期內一直保持清晰可辨的標識,至少應包括以下內容: ①本標準編號 ②制造廠名 ③生產日期(年、月) ④產品名稱(由生產廠命名) ⑤產品的分類標記 ⑥產品的強制報廢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