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利時聯邦衛生、食品鏈安全和環境公共服務部于2021年2月17日批準關于食品接觸金屬和合金制品的法令。該法令立即生效。
范圍
該法令適用于全部或部分由金屬或合金制成的食品接觸類產品,無論表面是否有涂層。
一般要求
食品接觸金屬和合金制品應符合以下規定:
食品接觸材料和制品的法規(EC)1935/2004;
食品接觸材料和制品的良好生產規范的法規(EC)No 2023/2006;
1992年5月11日的食品接觸材料和制品的比利時皇家法令。
具體要求
1. 特定遷移的要求
產品應符合該法令附件第1章特定遷移限值要求;
表1:適用于金屬和合金組件的特定遷移限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