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U) 2021/341 和 (EU) 2021/340 兩條新指令于歐盟官方2月26日發布,針對光源、獨立式控制裝置生態設計要求、光源能效標簽要求做了相應的修正。
(EU) 2021/341新標新增紅外加熱用途白熾燈
并對已投放產品硬件及軟件升級管控,升級后不得降低產品的能效,保證產品仍符合ERP指令要求,不能影響產品原有性能。
對原有豁免產品進行修正放射和核醫學設施、工業或專業電加熱設備和影視工作室、攝影棚、舞臺照明。
冰箱/洗碗機/洗衣機/洗干一體機/烘干機的光源,將不再需要滿足ANNEX II中光通量維持率,存活率的要求;外包裝及技術文件內不再需要體現壽命,光通量維持因數,存活因數等信息。
修訂了LED和OLED,SVM≤0.9/SVM≤0.4 (2024年9月1日后),除了有效光通量大于4klm的HID,或者用于室外環境,工業環境或其余環境當光源標準允許顯色指數小于80,且運行在主電源內產品的頻閃效應限值。
(EU) 2021/340
修正了能效等級標簽:
修正原版效等級標簽尺寸錯誤,從“至少36mm x 75mm ”修正為至少“36mm x 72mm”;
新增了對能效等級標簽邊框的要求。
注冊信息變更:
新增燈頭 / 連接端口類型
能源消耗數值(kWh/1000h)改為向上取整
對色溫的錄入格式做了調整
技術文件內新增信息:
定向燈峰值光強;
LED和OLED產品R9數值;
LED和OLED產品存活因數;
LED和OLED產品光通量維持因數;
LED和OLED產品宣稱壽命(L70B50)。
市場抽查要求變更:
若PST短期閃爍指數及SVM頻閃效應的宣稱值小于等于1.0,驗證公差范圍從“實測值不超過宣稱值10%”改為“實測值不超過宣稱值+0.1”;
移除針對FL和HID存活率及光通量維持率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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